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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

【 编辑:综合编辑 | 发布日期:2021-07-08 | 浏览次数:

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,经学校党委研究,现就进一步
严肃会风会纪通知如下:
一、严明会务主体责任。 根据《湖北文理学院会议管理办
法》(校政发综 2018 4 号)文件精神,按照“谁主办、谁负
责”的原则,会议主办单位负责会议考勤和会场纪律监督工作,
严格会议签到、请假制度,严明会场纪律,认真督促学习贯彻
传达并及时落实会议精神,重要会议结束后及时将会议考勤情
况报学校主体办(办公室)备案。
二、严格会议签到制度。 参会人员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
按时在 OA 上签到,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十分钟进入会场,按会议
要求就座。凡会前不请假,无故迟到、早退的均视为缺席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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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严格会议请假制度。 参会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
参加,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,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。未经
批准,擅自安排他人替会的,按无故缺席会议处理。
四、严格会议精神贯彻情况报告。 参会人员认真听会,做
好记录,会后及时汇报、传达和贯彻会议精神,并按要求反馈
报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。对延误和未传达会议精神而影响
工作的,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。
五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。 会议期间,自觉遵守会场秩序,
严格做到“五不准”即不准在会场内吸烟,不准随意走动,不
准交头接耳,不准在会场大声喧哗,不准接打电话、浏览手机。
不在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。提倡非必需、非紧要,不带
手机参会。
六、坚持做到以上率下。 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讲纪律、
守规矩、做表率,出席、参加各类会议活动,特别在主席台就
坐,除有必需、紧要事务,一律不带手机、不看手机。
七、强化会议督查问责。 会风会纪由会议主办单位负责,
学校党委主体办和纪委进行督查,采取跟踪监督会议报到情况、
会中巡查、会后督查等方式,强化会风会纪的督查通报,对违
反会风会纪,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,视情节轻重,分别给予
谈话提醒、批评教育、责令书面检查、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。
学校办公室·党委主体责任办公室
2021 年 7 月 6 日